各投標供應商:
光伏發電設備采購項目(采購項目編號: FEGD-ZT17752)相關事項或內容作如下更正/變更:
一、招標文件第25頁~39頁用戶需求部分原為:“簽訂合同后,項目設備進場施工后,7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40%;項目施工完成后,7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30%;項目在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后并網發電且正常運轉的條件下20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23%,剩余中標金額的7%作為項目收益保證金,項目收回投資成本后返還,返還期間不產生任何利息。”
更正為:“簽訂合同后,中標方必須一次性繳納中標總金額7%的項目保證金,該保證金存入招標方指定的賬戶內,直到業主在8~10年內收回項目系統投資成本后一個月內退回中標方(承建方)指定賬戶,保證金存放在招標方賬戶期間不產生任何利息。項目設備進場施工后,7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40%;項目施工完成后,7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30%;項目在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后并網發電且正常運轉的條件下20天內支付中標金額的30%。”
二、招標文件第25頁~39頁中5個村委項目需求書增加以下條款:
1、如投標報價低于預算的80%視為低于成本競標,將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(以往成交合同復印件等,并提供原件核對),投標人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,評標委員會將會認定該投標以低于成本價競標,按廢標處理。
2、處于安全考慮,光伏設備安裝時,安裝范圍不能超出到樓房樓面外。
3、中標方負責安裝水管至樓房樓頂,以方便日常清潔維護。
三、招標文件第49頁原為:
近3年投標人財務狀況表
年 度 | 總資產(元) | 凈資產(元) | 年營業額(元) | 年凈利潤(元) |
20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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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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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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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投標人此表數據有虛假,一經查實該項評分為“0”分。投標人需附上近3年(2014年度―2016年度)時段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(損益表、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)。
投標人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)親筆簽字:
投標人名稱(加蓋法人公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
更正為:
近1年投標人財務狀況表
年度 | 總資產(元) | 凈資產(元) | 年營業額(元) | 年凈利潤(元) |
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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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投標人此表數據有虛假,一經查實該項評分為“0”分。投標人需附上近1年(2016年度)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(損益表、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)。
投標人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)親筆簽字:
投標人名稱(加蓋法人公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
四、原為:“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9月7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(法定節假日除外)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(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)、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原件、及上述“供應商資格條件”的證明材料復印件(報名時上述復印件的原件須現場查驗)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詳細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或云浮市市區環市中路170號之一(二樓)購買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售價300元(人民幣),售后不退,不接受郵購。”
更正為:“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9月7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(法定節假日除外)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(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)、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原件、及上述“供應商資格條件”的證明材料復印件(報名時上述復印件的原件須現場查驗)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詳細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或云浮市市區環市中路170號之一(二樓)購買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售價300元(人民幣),售后不退,不接受郵購。”
五、原為:“投標截止時間:2017年10月23日(星期一)下午3:00。”
更正為:“投標截止時間:2017年11月6日(星期一)下午3:00。”
六、原為:“開標評標時間:2017年10月23日(星期一)下午3:00。”
更正為:“開標評標時間:2017年11月6日(星期一)下午3:00。”
七、其他內容不變。
郁南縣平臺鎮古勉村民委員會
郁南縣平臺鎮康順村民委員會
郁南縣平臺鎮石臺村民委員會
郁南縣平臺鎮水臺村民委員會
郁南縣平臺鎮中村村民委員會
2017年10月20日